| 一 基金申请
(1) 本实验室热忱欢迎国内外科学家在壳幔物质与环境领域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范围内来本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其中分析测试项目限本实验室有能力承担部分。
(2) 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研究课题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合作研究的申请。申请课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重要科学意义和可行性。近期内只受理在一到两年内完成的课题。申请者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本实验室特别鼓励和支持学术上活跃的青年学者前来申请。
(3) 拟前来合作研究的学者可向本实验室索取申请书。申请者应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本实验室。一般情况当年申请于9月末截止。重要课题可以随时申请。(4)
近期申请课题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一万元。本实验室欢迎申请者自带部分经费,在相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有自带经费的课题。
二 基金审批
(1) 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申请定期进行审议,并择优予以支持。
(2) 基金的评审结果将由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三 课题管理
(1)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按批准的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提交研究计划,经本实验室核准即可开始研究工作。
(2) 基金获得者即成为本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在研究课题实施期间,申请者可以按预约时间到实验室工作。
(3) 为便于客座研究人员在本实验室开展工作,本实验室将指定专人联系和协助工作。
(4) 申请者应按申请内容和计划进度完成研究课题,实验室将统筹安排实验工作,以保证按时完成研究计划。
(5) 研究课题结束后,研究者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报告和学术论文(对学术论文,也欢迎在结题后随时补报)。逾期不提交成果者,实验室将追究申请者责任,乃至追回资助经费。
(6) 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中断,需提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并报告学术委员会。
(7) 本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报成果、申请专利和发明创造时署研究者名,同时署本实验室名或本实验室名和研究者工作单位名并署,或注明本实验室基金资助和相关基金项目资助。
四 经费管理
(1) 近期内资助课题基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所需的费用。
(2) 凡用基金购置、加工的设备和装置以及剩余经费归实验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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